首页 分享 【以案释法】在宠物店被狗狗抓伤,谁来担责?

【以案释法】在宠物店被狗狗抓伤,谁来担责?

来源:萌宠菠菠乐园 时间:2025-12-18 06:34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张某在王某经营的宠物店内看中了一只白色拉布拉多,便提出想要遛一遛宠物狗。店员将宠物狗从笼子里放出,张某在与宠物狗玩耍的过程中,脚踝不慎被宠物狗抓伤。随后,张某前往医院治疗。经与宠物店老板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800余元。

以案释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此次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庭审过程中,王某辩称,张某要求将宠物狗放出来观看,其受伤的后果应当由其本人承担。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法条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王某未提供张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证据,不构成减轻侵权责任的理由。且王某作为宠物店的经营者,应在经营过程中对宠物狗采取相对安全措施,针对顾客与宠物互动体验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正确互动方式作出专业的提示、说明和指导,并就风险进行明确告知。事发时,王某既未对宠物狗采取安全措施,也未在事发前就相关事项进行提示告知。综上,法院依法认定王某作为宠物狗的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2800余元。

案例点评

对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动物饲养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饲养人或管理人所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一旦造成损害事实,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外,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宠物,宠物也成为许多人的精神慰藉。尽管宠物狗呆萌可爱、性格温顺,但由于各种不可控因素,仍然会有少部分消费者在宠物店内被抓伤。在此,提醒宠物店经营者,要加强对店内宠物的管理,做好店内日常清洁,按时为宠物注射疫苗,同时做好消费者个人安全提示,及时制止诱弄、追逐、恐吓等不当行为。消费者进入宠物店时,也要遵守店内规定,服从管理,如果因自身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将要自负相应责任。

相关知识

【以案释法】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商家应当担责
在宠物店被狗狗抓伤,谁来担责?
【以案释法】在猫咖撸猫被抓伤,责任谁来担?
以案释法丨在宠物店被狗狗抓伤,谁来担责?
在猫咖“撸猫”被抓伤,谁来担责!钦州一家长发文求助…
在朋友家做客被猫抓伤 宠物惹麻烦 责任谁来担
【普法强基 以案释法】萌宠遇上萌娃,损害谁来担责?
宠物店“撸猫”被抓伤商家应当担责
谁来担责?13岁男孩网购宠物蛇被咬进ICU 详情始末曝光
流浪狗咬伤人,谁来担责?

网址: 【以案释法】在宠物店被狗狗抓伤,谁来担责? https://www.mcbbbk.com/newsview1325874.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漫“话”说法】宠物伤人责任谁担
下一篇: 下月起,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

推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