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享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萌宠菠菠乐园 时间:2025-09-03 21:06

    钓鱼过把瘾,哪知钓起一尾长江鲟,钓友劝他放生,他却执意将其带回了家。近日,家住巴南龙洲湾的张某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9月8日,张某如往常一样拿着手杆前往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水坝子码头的长江边,想要趁着涨水期间钓几条鱼过过瘾。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张某钓到了一条长得很好看的鱼,这条鱼大约30厘米长,黑黑的、头很尖。旁边的钓友看见张某钓到了一条奇鱼,纷纷围观。有经验比较丰富的钓友告诉张某,这条鱼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


    尽管有钓友已经告诉张某这条鱼可能是长江鲟,但张某却一心想着饲养。于是,张某带着鱼回了家。

    “我当时就告诉他这是国家一级或是二级保护动物,要放生。”证人刘某说道,“旁边的老钓友也说不仅要放生还要录视频证明他放生了。我看他不听,还执意将这条鱼带走,就举报了他。”

    接到举报电话后,巴南区渔政部门联合水上派出所,电话通知张某带上钓获鲟鱼到捕获现场,将这条右胸鳍已受损的疑似“长江鲟”查扣并交给相关机构保护性暂养。

    随后,四川楠山林业局司法鉴定中心经过司法鉴定,确认此鱼为长江鲟,原名达氏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长江鲟为我国长江上游特有珍稀鱼类,属淡水定居性鱼类,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誉为“水中国宝”,主要分布于金沙江下游和长江上游,在长江上游的各大支流中也有分布,具有巨大的经济、科学研究等价值。

    巴南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在明知捕捞的是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不采取放生等保护措施,仍将该捕捞物带离长江现场,已经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相关法律,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但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接到电话通知后自动返回现场并如实供述了其罪行,属自首,并且愿意缴纳生态修复金10000元,建议从轻处罚。

    日前,巴南区检察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1. 哪些动物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答: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2. 哪些行为属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答: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均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3.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受何种处罚?

  答: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法律对食用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的陆生野生动物有无禁止性规定?

  答: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如果非法食用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使该野生动物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同样会涉嫌犯罪。

  检察官提醒:

  野生动物资源是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科学、历史、美学、文化等价值,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野生动物一旦减少或消失,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将会遭到破坏,长此以往也将影响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切勿因个人爱好或猎奇心理,实施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相关知识

璧山区贝康宠物医院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67号4幢附30号邮政编码402760)
璧山区萌宠宠物经营部
璧山区小颜宠物美容店
璧山区搜酷宠物店
璧山宠物医院防护门
【璧山区宠爱之铭宠物店】地址详情,位置示意图,地图位置,交通指引,周边酒店
重庆市宠物托运信息
重庆宠物服务地址电话 重庆市宠物服务大全 重庆生活服务
重庆市宠物店
【重庆璧山县宠物企业名录】

网址: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 https://www.mcbbbk.com/newsview1253370.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璧山秀湖公园宠物店推荐
下一篇: 【厚土珊瑚湾】最近的宠物店环境好

推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