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是人类的伙伴,给人们的生活也增添了很多快乐,但家庭饲养的小动物一定要加强管理,一旦对他人造成伤害,饲养动物的主人要负民事责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动物伤害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住同一个小区,原告未成年,在被告家中玩耍时,被被告饲养的宠物猫抓伤,原告送往医院打狂犬疫苗并进行伤口处置。对费用问题双方未协商一致,故原告诉至本院。
二、裁判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自愿赔偿原告医药费,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法官说法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动物成为人们满足精神需求的重要方式,由于饲养动物的人群越来越多,无序、违规养宠物导致的冲突也日益突出,动物咬人或者导致其他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事件逐年增加。为规范饲养动物的行为,打造和谐、美丽的居住环境,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对饲养动物作了相关规定。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除履行依法办理饲养动物的登记、年检义务,也要切实履行饲养动物的日常管理、危险预防等义务,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市民。
本案原被告双方同住一小区,原告去被告家中玩耍时受伤。因此,本案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利于邻里和谐,因此,法庭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彰显了人民法院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司法为民情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记者:于继厚
图文:张文
编辑:张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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