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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宠物宝综合保障计划适用条款.pdf

来源:萌宠菠菠乐园 时间:2024-12-17 05:1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宠物宝综合保障计划适用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宠物宝”综合保障计划适用条款 平安宠物医疗健康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 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 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可以承保的宠物包括: (一)投保时已满8 周龄但未满 9 周岁且身体健康的犬类宠物; (二)投保时已满8 周龄但未满11 周岁且身体健康的猫类宠物。 宠物养殖、销售、运输、寄养、训练、治疗机构所有或管理的宠物不得作为本保险合同 的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本保险合同生效30 天后(续 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在符合本条款第二十七条释义的宠物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符 合附表所列的医疗项目而实际支付的必要费用,保险人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或根 据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后承担赔偿责任,但各医疗项目的诊疗、检验、麻醉费用分别 不得超过附表规定的诊疗、检验、麻醉给付上限,同时,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 故限额,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当保险期间结束时,保险标的必须继续接受治疗的,保险人则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继 续承担保险责任,最长至保险期满之日起第30 日。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五条 因下列原因产生的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和生效后三十天内(包括第三十天)已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行为; (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给保险标的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四)保险标的罹患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 (五)保险标的进行美容整形手术、矫形手术、绝育手术的; (六)保险标的怀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六条 本条款所附《宠物医疗费用给付表》中不包含的医疗项目,保险人不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七条 本保险合约定的免赔额(或根据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 保险金额、每次事故限额及免赔额(率) 第八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每次事故限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九条 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 明。 保险期间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 第十一条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 保险人按照第十八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 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 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尽快做 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 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 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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