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宠物之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张男黑龙江大学摘要:
过去十年间,我国宠物尤其是宠物狗的数量增长迅速。随之而来的宠物被侵害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对于宠物主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大多数法院因于法无据而不予支持。我国司法解释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毁损、灭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该规定限制性的承认了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其保护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将宠物等其它人格物纳入其中。当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饲养宠物,宠物已不再单纯地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动物存在,而向伴侣性宠物的角色转变,被视为寄托宠物主人情感的特殊物。我们不能否认这种现实状态:宠物身上承载着主人的情感利益,其受到…展开v
关键词:侵权行为;家庭宠物;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
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授予学位:硕士
学科专业:民商法学
导师姓名:翟羽艳
学位年度:2018
语种:中文
分类号:D923
页数:52
在线出版日期:2018-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