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你是爱这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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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里,普通市民的生活就是上班、回家,这样单调地周而复始,让平凡的人需要寄托与安慰。于是,很多人都拥有了一个或两个宠物。
在这种大好形势鼓舞下,老孙也不甘让人小瞧,他勇敢地追随了一次“时髦”,养了一只宠物——是一只红花大公鸡。
这可是经过老孙高瞻远瞩深思熟虑之后选定的宠物。养猫?不好,从此以后家里的饭食要象防贼一样收拾起来。养狗呢?不好,第一、要名正言顺地养狗就需要起“户口”,听说起一个户口要上千元,这笔支出对老孙来说纯属无稽之谈。第二、狗好吃肉骨头,这不好,开销太大。第三、如果养的狗爱叫,扰民,不好。要知道,老孙可是单位、邻里邻居中有口皆碑的“良民”,不能为了一只狗影响了左邻右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在某日里逛市场买菜时,一盒子嫩黄的小绒球儿,在街边上嘀嘀地叫着,等待着买主,老孙眼前一亮,终于,他找到了为他量身定制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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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孙一次购进了四只小绒球,开始了他饲养宠物的日子,由于老孙的洁癖,坚持要给小鸡洗澡,不知是感冒还是溺水,有三只相继夭折。经过一段岁月的洗礼,只有一只坚强地存活了下来,这验证了一件事,那就是鸡果真是不善水的。
这只幸存者被安置在阳台的笼子里,老孙的业余时间,就都打发在这只鸡上了。每天,下班回家后,老孙就在房间的地板上铺开一张报纸,把鸡从笼子里抱出来,让它小范围地活动活动筋骨,趁这会儿功夫,老孙会忙不迭地把笼子里的报纸拿掉,换上一张干净的。鸡笼子里垫脚的报纸,每天都要换一次,这一点老孙毫不马虎。
这只鸡每周至少洗一次澡,程序是让鸡站在当年给儿子洗澡的盆子里,用调好温度的花洒淋浴,还要用上一点白猫洗涤剂,把羽毛揉出泡沫来,左边、右边;翅膀的里边、外边------洗好后,再用老伴的电吹风打了暖风,把鸡遍身的羽毛吹干。这只鸡已经学会从容“享受”这种礼遇。
鸡的伙食也是含糊不得,老孙在逛菜市场时,会不卑不亢地随手捡上些新鲜的菜叶子带回来,洗净了,用开水炤一下,(不然水分太大),拌上些玉米粉,再淋上些家人吃剩下的菜汤,这样一顿饭食,是大公鸡的标准餐。老孙对烹调很在行。人的饭都做得非常地道,何况是鸡?
鸡的食槽与水槽用细细的铁丝固定在笼壁上, 都很考究,是老孙用空塑料瓶子精心改制的。在当腰掏一个圆孔,只容鸡把头伸进去,却不会把食料甩出来,透明的塑料壳又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大公鸡的食欲如何,看起来是那么科学而合理。甚至透露着几分优雅。衬得那鸡有点不同凡响。
有那么一阵子,鸡的爪子蜷缩着,伸展不开,走路的步伐也不坚实了,样子萎靡。老孙的老伴暗示了他好几次,是不是做鸡汤的时候到了,老孙可从不往那儿想,他判定是缺钙,于是果断补钙!他跑到海边去捡了些被海浪淘洗得干干净净的牡蛎壳回来,捣碎了,加在鸡食里,又刻意延长了给鸡晒太阳的时间。每天晚上,调了热水给鸡“烫脚”,并在那只打弯儿的爪子上加以细细地按摩。连着折腾了好些日子,就这么着,鸡的爪子愣是给治好了。
每当休息日,老孙在打理完家务之后,就会抱着大公鸡到楼下遛弯儿去。情形大致与遛狗的主人差不多,只不过狗的绳套是拴在脖子上,鸡的绳套是拴在趾脚上。阳光好的时候,老孙在暖暖的南墙跟儿一带撑起马踏子坐着,鸡在有泥土的角落里刨着,老孙的感觉好极了,比养名狗的主人还要好。特别是熟悉的邻居走过时招呼一声“老孙,遛鸡呢。”“唉,是唉!”老孙的口气里多少透着些洋洋得意。那当然,要知道,这只鸡在老孙手里是有规有矩,但在大是大非面前还真有点当仁不让的气概。这一点,老孙是“说不出”的满意。那天老孙的丈母娘来,大公鸡就一反常态,从自己的报纸领地里冲出来,并用它坚硬的喙啄了丈母娘的脚脖子。在那里留下一块久久不去的青紫色淤伤------
老孙在阳光里悠然地晃着脑袋,嗓子眼儿里哼着“这草包倒是一堵挡风的墙嗯---嗯---嗯---”迷着眼睛望着那只大公鸡,老孙盘算着自己的念想儿,那就是准备给大公鸡物色个合适的伴儿。昨儿他已经跟市场上卖活鸡的何三儿撂下了话,遇到毛色周正的小母鸡,就给他留着。若是赶明年再抱上一窝小鸡来,那才美呢!